Q 本專科國家獎學金是什么?
A 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Q 本專科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準和人數是多少?
A 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別優秀的全日制本專科生,每年獎勵6萬名,每生每年8000元,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Q 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需要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A 根據《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實施細則》,國家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四)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五)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
Q 國家獎學金是否有年級要求?
A 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學生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
Q 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學生可否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A 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
Q 國家獎學金名額在各學校間是怎樣分配的?
A 中央高校國家獎學金的名額由財政部商教育部確定。地方高校國家獎學金的名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下統稱省)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確定的總人數,以及高校數量、類別、辦學層次、辦學質量、在校本專科生人數等因素確定。在分配國家獎學金名額時,對辦學水平較高的高校、以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學科專業為主的高校予以適當傾斜。
Q 國家獎學金評審程序有哪些?
A 各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具體負責組織評審工作,提出本校當年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報學校評審領導小組研究審定后,在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將評審結果報中央主管部門,地方高校將評審結果逐級報至省級教育部門。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教育部門審核、匯總后,于11月10日前統一報教育部審批。
Q 國家獎學金一般什么時候發放?
A 高校一般于每年12月31日前將當年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并將獲得國家獎學金情況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