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國各地大力推進校外培訓治理,但一些地方出現了學科類培訓轉入“地下”,換個“馬甲”逃避監管等隱形變異問題,影響政策實施,造成不良影響。教育部日前發布通知,要求堅決查處變相違規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問題。
違反培訓主體有關規定,證照不全的機構或個人,以咨詢、文化傳播、“家政服務”“住家教師”“眾籌私教”等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違反培訓人員有關規定,不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在職中小學教師違規開展有償補課; 違反培訓時間有關規定,通過“直播變錄播”等方式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違反培訓地點有關規定,組織異地培訓,在居民樓、酒店、咖啡廳等場所,化整為零在登記場所之外開展“一對一”“一對多”等學科類培訓; 違反培訓內容有關規定,以游學、研學、夏令營、思維素養、國學素養等名義,或者在科技、體育、文化藝術等非學科類培訓中,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違反培訓方式有關規定,線下機構通過即時通訊、網絡會議、直播平臺等方式違規開展線上學科類培訓;
其他違反相關規定的隱形變異學科類培訓。

■ 建立辨別機制
■ 強化監管執法
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拓展問題線索來源,強化社會監督。對隱形變異違規培訓行為,要加大執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要創新監管方式,推進“互聯網+監管”,會同相關部門,探索將違規培訓的機構和個人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堅決防止隱形變異違規培訓行為蔓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