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持高校為鄉村振興提供智力服務。
在“(十七)提升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部分提出——
>> 提高農村教育質量,多渠道增加農村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繼續改善鄉鎮寄宿制學校辦學條件,保留并辦好必要的鄉村小規模學校,在縣城和中心鎮新建改擴建一批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
>> 完善農村特殊教育保障機制。
>> 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支持建設城鄉學校共同體。
>> 面向農民就業創業需求,發展職業技術教育與技能培訓,建設一批產教融合基地。
>> 開展耕讀教育。
>> 加快發展面向鄉村的網絡教育。
>> 加大涉農高校、涉農職業院校、涉農學科專業建設力度。
>> 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兒童的關愛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