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名額
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選派類別為本科生,留學期限60-72個月(含預科),具體以俄方錄取結果為準。
留學人員享受俄方提供的政府獎學金(俄方免學費),國家留學基金委為留學人員提供互換獎學金出國留學人員補貼及一次往返國際旅費。
推薦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國內普通高級中學正式注冊的應屆畢業生,品學兼優,身心健康。外語為俄語且成績優秀。
3.被推薦人須參加高考,原則上高考成績需達到甘肅省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分數線(若高考成績未達到一本分數線,但俄語成績達到120分或以上(總分為150分),亦可視為合格)。
4.被推薦人年滿18周歲,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獨立生活能力和良好的交往溝通能力。
受理方式
省教育廳負責受理全省普通高級中學的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不直接受理個人申請。請省各市(州)教育局、廳直高級中學于2月20日前將正式推薦公文、人選名單和申請人的紙質申請材料報送至省教育廳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通過審核上報后,由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評審,向俄方推薦留學候選人,最終結果待俄方錄取后確定。凡未被俄方錄取或未按期派出的,不再安排派出事宜,推選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后續學習安排。
留學候選人須在派出前參加2個月的俄語、俄羅斯國情等方面的培訓(培訓免費,時間一般為暑假,屆時候選人會收到國家留學基金委培訓部通知),培訓期間的食宿費自理。未通過俄語培訓結業考試的,不予派出,回原錄取高校學習。
對外聯系及派出
留學候選人的留學院校由俄羅斯人文合作署負責落實。俄方一般在8-9月通知獎學金落實結果。派出時間一般為9-10月,具體日期另行通知。擅自放棄留學資格或不按期派出的,5年內不得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被錄取人員在派出前,須到國內錄取高校完成報到手續,辦理保留學籍手續(一年)。赴俄后先進行一年語言預科學習,通過考試后可進入本科階段學習;未通過的,原則上須回國,回院錄取高校就讀。獎學金落實和派出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請被錄取人務必做好國內的學習安排。本項目赴俄留學人員完成本科學業后可申請繼續在俄攻讀更高層次學位,也可選擇回國就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