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福建省教育廳發布《福建省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政策解讀:2026年起取消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具體內容一起來看!
(一)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考生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加分分值從2021年起從10分調整為5分,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檔時使用。(二)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分值從2021年起從10分調整為5分,加分對象調整為全省19個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補貼)和無橋梁、海堤與大陸相連的海島等少數民族考生。其中2021年至2023年,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檔時使用;2024年至2025年,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僅面向省屬高校投檔時使用。2020年9月,安徽發布高考加分政策調整:自2022年起,取消兩項地方性加分項目,其中便包括取消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1、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即全國性加分項目“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以外的“僑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屬”。2、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2020、2021年符合兩項地方性加分項目條件的高考考生仍具有加分資格,加分分值為5分,僅適用于安徽省省屬高校招生。2019年12月17日,江西省印發《江西省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實施方案》,其中規定,對經省政府批準的民族鄉(貴溪市樟坪畬族鄉等8個民族鄉)和按法定程序批準且經省有關部門向社會公示的民族村(鉛山縣陳坊鄉長壽畬族村等82個民族村),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實行3年過渡期,即2020-2022年過渡期內加5分不變,自2023年開始不再加分。2020年1月,遼寧省教育廳等五部門聯合發布《遼寧省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也對高考加分政策進行了調整。在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項目方面,喀左、阜新、新賓、清原、鳳城、岫巖、寬甸、北鎮、本溪、桓仁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從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4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從2026年高考起,取消該項高考加分政策。天津市則將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照顧調整為優先錄取。據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消息,自2023年高考起,“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天津市屬高校時增加5分投檔”的政策調整為“在本市所屬高校錄取時,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官方網站消息,山東高考在2017年便取消了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項目。
此外,湖南、廣西、海南、貴州等多個省份也對“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項目進行進一步規范,縮減加分分值或實行戶籍、學籍和實際就讀年限三重認定。
例如,湖南要求,自2023年高考起,對考生申請享受少數民族加分政策的資格條件實行戶籍、學籍和實際就讀年限三重認定(“三統一”),即具有湖南省同一縣(市、區)高中階段3年完整戶籍、學籍且連續3年實際就讀的考生,方可按相關政策規定享受少數民族加分,不符合戶籍、學籍和實際就讀年限“三統一”要求的考生,不享受該加分政策。
在山東和安徽取消少數民族高考加分后,有關部門的解讀是:在山東、安徽等省,沒有民族自治地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一般為民族村、民族鄉,且數量不多。統計數據顯示,山東省只有5個民族鄉鎮,365個民族村居;安徽省也只有10個民族鄉(農場),135個民族村。即便是民族鄉、民族村,少數民族人口整體占比并不高,有的民族鄉、民族村少數民族人口占比還不到30%。